山西运城:黑恶团伙称霸永济城东一带十余年!首要分子二审仍被判刑25年


山西运城:黑恶团伙称霸永济城东一带十余年!首要分子二审仍被判刑25年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 , 有效地彰显了司法机关铁腕惩恶的决心 , 有效地震慑了黑恶犯罪 , 有效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 。
本案发生在山西运城 。
2003年 , 永济市城东街道某村被告邓某伙同他人 , 采取持刀伤害 , 滋事 , 威胁等手段 , 企图迫使被害人陈某退出某候选人未果 , 持刀将其捅伤 , 迫使其退出职务 , 2004年5月 , 邓某通过补选 , 取代了陈某的职务 , 先后成立多家公司 , 将邓某喜等人安排到上述公司任职 , 并雇佣社会闲散人员到公司充当打手 , 以公司化运作把控该村政权 , 逐步形成以其为首 , 以邓某喜等人为积极参加者 , 以邓某龙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
邓某等人 , 长期实施有组织地盗窃企业财产犯罪活动 , 通过非法占用农用地 ,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 侵吞集体财产 , 不断扩大经济实力 , 同时 , 通过先后实施故意伤害 , 寻衅滋事 , 强迫交易 , 非法持有枪支 , 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 为非作歹 , 欺压残害百姓 , 称霸一方 , 严重扰乱了当地社会 , 经济秩序 , 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

【山西运城:黑恶团伙称霸永济城东一带十余年!首要分子二审仍被判刑25年】该团伙被运城公安成功侦办 , 案经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 , 首犯邓某犯组织 , 领导 ,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 , 均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 , 剥夺政治权利4年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其余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本案来源:山西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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