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男子明知对方为军嫂,仍然主动追求与其同居,最终沦为阶下囚



山东男子明知对方为军嫂,仍然主动追求与其同居,最终沦为阶下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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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男子明知对方为军嫂,仍然主动追求与其同居,最终沦为阶下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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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男子明知对方为军嫂,仍然主动追求与其同居,最终沦为阶下囚


唐朝诗人杨炯用激昂的语气在《从军行》中写道:“宁为百夫长 , 胜作一书生 。 ”军人乃国家的骄傲和荣誉 , 也是捍卫祖国和平的万里长城 。 当军人在前方负重前行时 , 人民应该给予支持和帮助 , 而不是趁机挖墙脚 。
在山东无棣县就发生了一起故意破坏军人婚姻的案件 , 当地某军人在外服役多年 , 留妻子一人在家 。 却被妻子的初恋男友趁机介入 , 两人在一起同居一年多 , 因为一次意外才被发现 。 最后破坏军婚的男子 , 依法被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 。
魏先生是山东省无棣县人 , 早年参军一直没有时间找对象 , 后来经过家人的介绍 , 和当地的韩女士结识 。 两人一见如故 , 很快就确定了关系 , 并且结婚登记 。 婚后魏先生升调为海军四级军士长 , 要前往海南服役 。
依依不舍的夫妻俩最后还是被分开 , 原本魏先生想着 , 一有时间就回家看望妻子 , 可让他没想到的是 , 当他休假回家时 , 家里却多了一个陌生的男人 。
2020年 , 魏先生休假回家 , 发现家中有两个人生活的痕迹 , 不仅多了一个牙刷 , 且自己的剃须刀等私人物品也被使用过 。 于是他询问妻子是否有人在家中久住 , 妻子眼神躲闪 , 却依旧回答没有人 。
魏先生感觉不对劲 , 于是询问了邻居 , 得知自己家门口经常停靠着一辆白色的凯迪拉克商务车 , 车里的男子长时间出入自己家 。 于是魏先生找街道处调来了监控 , 果然有一辆白色小轿车经常停在门口 , 车里的男子还经常住在家中 , 接妻子出门 。
恼羞成怒的魏先生质问妻子是不是做了对不起自己的事 , 还询问白色小轿车的车主是谁?原本心虚的韩女士知道事情败露 , 于是向魏先生道出了原委 。
原来在魏先生服役后 , 韩女士在办理房产登记手续时 , 遇到了自己的初恋男友吴某 。 吴某和韩女士是大学同学 , 曾经因为许多现实原因而分手 , 分手后韩女士认识了魏先生 , 并且顺利结婚 。
而吴某也和妻子马女士喜结连理 , 但久别重逢的两人还是擦起了爱情的火花 。 特别是得知魏先生外出服役 , 常年不在家时 , 吴某更是向韩女士发起了大胆的追求 。 吴某经常带着韩女士出去吃饭 , 让韩女士来自己公司上班 , 两人还一起去南京培训旅游 。
最后旧情复发的两人 , 干脆同居在了一起 , 韩女士给吴某准备了洗漱用品和床被等 , 而吴某则在自己家中的客房为韩女士准备了化妆品睡衣等贴身衣物 。
通常吴某都利用闲暇时间住在韩女士家中 , 如果吴某的妻子马女士出差 , 吴某也会邀请韩女士来家中过夜 。 两人的不正当关系 , 持续了一年多 , 直到魏先生回家后才被发现 。
得知妻子出轨后 , 魏先生当即决定和妻子离婚 , 但他同时还要追究吴某的责任 , 因为我国法律规定 , 破坏军人的婚姻属于刑事犯罪 , 要负刑事责任 , 甚至还要坐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9条第1款 , 我国现役军人的婚姻 , 受到国家重点法律保护 。 破坏军婚罪 , 是指行为人在明知行为相对人是现役军人配偶的情况下 , 与其同居或结婚 , 从而构成的犯罪 。
但吴某在被起诉后却狡辩称 , 自己并不知道魏先生是军人 , 且自己和韩女士本来就是男女朋友 , 属于自由恋爱 , 因此并没有犯罪 。
【山东男子明知对方为军嫂,仍然主动追求与其同居,最终沦为阶下囚】
诚然 , 如果事先并不知道对方是军人身份 , 那么本意就属于破坏军婚 , 从而缺乏犯罪的主观要件 , 不构成故意性 , 也算不上是破坏军婚罪 。 可很显然 , 吴某是在撒谎 , 因为韩女士手机上的聊天记录明显表示 , 两人谈论过魏先生的工作 。
如果不是事先知道魏先生在外当兵 , 常年服役 , 吴某也不敢光明正大地住在魏先生家中 , 和韩女士达成同居关系 。
说到同居 , 吴某又开始狡辩 , 他声称自己和韩女士虽然发生了关系 , 但是并不是同居 , 因此也不算破坏军婚 。
但这又是一个明显的谎言 , 从两人家中给对方准备的用品和衣物可以看出 , 两人都在对方家中居住过了一段时间 。 在某一具体地点同居时间的长短 , 并不影响其同居事实的认定 。 且两人去南京培训旅游时 , 对外宣称是夫妻关系 , 这很显然已经构成了法律意义上的同居和重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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