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律师因“跪求发生关系”被判强奸十多年后,为何仍在喊冤?



前律师因“跪求发生关系”被判强奸十多年后,为何仍在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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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律师因“跪求发生关系”被判强奸十多年后,为何仍在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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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律师因“跪求发生关系”被判强奸十多年后,为何仍在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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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年前 , 河南省鹤壁市前律师王天翼因被指控强奸自己的堂侄女而被判刑入狱 , 他的人生际遇就此改变 。 但十多年来 , 王天翼一直坚称自己当时的行为构不成强奸罪 , 而不停地在为自己喊冤 。
女子称堂叔“跪求发生关系” , 法院判其“强奸”
鹤壁市淇滨区法院2009年9月22日下达的“(2009)淇滨刑初字第48号”刑事判决书显示:“经审理查明:2009年2月10日傍晚 , 被告人王天翼让女青年王某到其位于鹤壁市淇滨区政府家属院15号楼的家中干家务活 。 当天晚上 , 被告人王天翼在其家中强行与王某发生了性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 判决如下:被告人王天翼犯强奸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 ”
王天翼对判决不服 , 提起上诉 , 2009年11月18日 , 鹤壁市市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服刑期间 , 王天翼被减刑半年 , 共坐了三年牢 。 出事之前 , 他从事着令人羡慕的律师工作 , 并曾在郑州、杭州等地执业 。 成为“强奸犯”后 , 他的生活仿佛一下子从天堂坠落到了地狱 , 不仅身败名裂 , 而且无法再继续从事心爱的律师工作 , 只能开设一个法律服务公司谋生 。
十多年来 , 王天翼一直通过多种途径为自己喊冤 。 他坚称当时与王某发生关系没有违背对方意志 , 自己构不成强奸罪 。 当时的庭审笔录也显示 , 王某称她的堂叔没有使用暴力胁迫和恐吓的方式(与她发生关系) , 是王天翼“跪下来求我(发生关系)” , 但法官并没有采纳王天翼的无罪辩解 , 依旧判他犯强奸罪 。
“事实上‘跪求发生关系’也是不存在的 , 我没有下跪求她(发生关系) , 也没有使用暴力 , 我手机上的短信和庭审笔录可以证明 , 每次都是她主动去找我 , 我从来没有主动给她打过一次电话或短信 。 发生关系的时间是7日深夜至8日凌晨 , 并非如判决书中所说的10日下午 。 ”王天翼说 。
发生关系后两人一起吃住玩 , 拍摄亲密合影
王天翼1969年出生于鹤壁市郊区农村 , 初中毕业后即顶替父亲进入郊区农村信用社工作 , 后被借调到郊区法院金融法庭工作 。 1998年9月 , 不甘于现状的他考入郑大法律自考班 , 并于2002年取得了律师资格证 , 并先后在鹤壁、郑州、杭州执业 。
两人发生关系后 , 在浚县大伾山景区的合影

2008年 , 应律师朋友之邀 , 王天翼回到鹤壁准备开设自己的律师事务所 。 此时的他 , 早已与妻子离婚多年 , 有车有房 , 又从事着律师工作 , 在别人眼中 , 无疑是一个“钻石王老五” 。
回到鹤壁后 , 王天翼孤身一人 , 逢年过节 , 他常常去王某父亲所开设的理发店里去玩 。 王天翼与王某父亲属于同一个家族的近亲 , 按照辈分 , 他是王某的堂叔 , 而王某当时是外地师专的在校生 。
两人发生关系后 , 在浚县大伾山景区的合影
随着两家来往的增多 , 王某经常到王天翼家中去做家务 , 由于王天翼家中房间多 , 王某还常常留宿在王天翼家 。
终于在2009年春节过后的一天晚上 , 在王某洗过澡后 , 两人在王天翼家中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情 。 在王某及其男朋友看来 , 这属于“堂叔强奸堂侄女”;但在王天翼看来 , 两人属于自愿 , 自己构不成强奸 。
两人发生关系后 , 王天翼在家中为王某拍摄的照片

王天翼提供的证据包括 , 在发生关系之后的几天内 , 两人还一起吃住玩 , 在当地景区游玩时 , 还拍摄了亲密合影;在王天翼的家中 , 他还给王某拍摄了她躺在床上、举着剪刀手的暧昧照片 。
王天翼还说 , 当时王某还两次给他发短信 , 保证他不会有事 , 但这些短信证据连同手机交给警方后 , 竟莫名消失 。 “我和王某的关系真正恶化或翻脸的时间节点 , 是在王某的男朋友王某强了解此事以后 , 王某强的询问笔录显示 , 他是在12号做了女朋友一天的工作 , 才说服王某一块儿去报案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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